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等相关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为做好我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新生报到后及军训期间,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(不少于2人)对学生报到所需的通知书、身份证、户口迁移证(未办理户口迁移的除外)与考生本人的纸质档案、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,对学生身份信息与省级招生部门的录取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民族等)要严格核对。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者数据缺失的,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调查核实。审查工作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报告材料,发现问题的如实写明情况,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写明情况,由审查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后于9月28日前送交招生就业处。